可靠性试验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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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310<1341310> 2022-11-17 22:10 山东 日照 只看该作者

可靠性试验控制规范


1.目的

1.1 试验物料、产品的可靠度,确保产品能够达到并持续满足客户可靠性的要求。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所有使用到或可能使用到公司产品上的物料;

2.2 适用于公司所有已量产或待量产的产品。

3.职责

3.1 本规范由品保部编写,品保部主管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3.2 品保部(主导部门):

3.2.1 负责进行或督促外协加工厂按我司可靠性试验要求进行可靠性试验,并进行试验前后样品的测试;

3.2.2 负责定期可靠性试验需求的提出;

3.2.3 负责将可靠性试验不合格内容通报给相关部门,并跟进验证其改善过程;

3.2.4 负责根据可靠性试验结果,判定产品、物料是否可投产或出货。

3.3 检测中心(品保部内的检验和试验实施部门)

3.3.1 负责可靠性测试的实施

3.3.2 协助外协厂完成相关可靠性试验

3.3.3 负责出可靠性测试报告

3.4 商务课:

3.4.1 负责与客户联系,收集相关客户要求的可靠性资料;

3.5 采购课;

3.5.1 负责依据测试项目,寻找合适的测试设备和测试用品供应商;

3.5.2 负责督促供应商提供资料和样品给品保部门承认评估;

3.6 项目工程师:

3.6.1 负责新产品或主要或关键物料的变更后产品量产前可靠性试验需求的提出;

3.6.2 负责新产品可靠性标准的拟定;

3.6.3 负责填写新增物料、新产品或主要或关键物料的变更后产品的可靠性试验申请,并将试验申请及可靠性试验产品给予品保部;

3.6.4 负责对可靠性试验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分析,并给出有效的改善措施直至品保部可靠性试验验证合格关闭。

3.7 管理者代表

3.7.1 批准产品可靠性试验的进行。

4.定义

4.1 可靠性试验(Reliability Test):

4.1.1 是指通过试验测定和验证产品的可靠性;;

4.1.2 研究在有限的样本、时机和使用费用下,找出产品薄弱环节;

4.1.3 可靠性试验是为了解、评价、分析和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而进行的各种试验的总称。

5.规范

5.1 可靠性试验物料、产品选取原则

5.1.1 物料可靠性试验原则

5.1.1.1 新物料、变更物料样品验证时;

5.1.1.2 物料正常供应,执行 RF-SP04-01-13【产品可靠性试验计划】。

5.1.2 产品可靠性试验原则

5.1.2.1 新产品、主要或关键物料的变更、包装方式变更等其它关键设计变更后产品量产前;

5.1.2.2 量产产品每年度的可靠性试验,具体选取原则如下:

a 本年度生产量在所有机型中排名前三的产品;

b 出现客户投诉,经品保部确认有必要做可靠性测试时;

c 停产一个月后重新生产;

d 其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5.1.2.3 根据实际情况需进行的其它可靠性试验产品。

5.2 可靠性试验计划拟定的时机

5.2.1 新产品、主要或关键物料的变更产品、新物料、变更物料实际发生时;

5.2.2 正常供应的物料执行 RF-SP04-01-13【产品可靠性试验计划】,可根据实际状况予以调整;

5.2.3 定期产品的可靠性试验计划的拟定,在每年 12 月份拟定下年度的定期产品可靠性试验计划。

5.3 可靠性试验产品、物料的样品数量

5.3.1 物料的样品数量,根据物料的不同类型,按试验项目数,根据规格书要求确定试验样品的数量;

5.3.2 新产品、主要或关键物料的变更的产品,每次每种机型试验的样品数为 5 套

5.3.3 每年度定期可靠性试验的产品,每次每机型试验的样品数为 3 套;

5.3.4 其它可靠性试验的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以上两种样品抽取类型进行抽取。

5.4 可靠性试验流程

5.4.1 新物料、变更物料的可靠性试验流程

5.4.1.1 由项目工程师完成相关功能验证后,填写 RF-SP04-01-14【产品可靠性试验报告】抬头部分,和足够的物料样品提交品保部 IQC;

5.4.1.2 品保部 IQC 接到项目工程师提交的填写 RF-SP04-01-14【产品可靠性试验报告】抬头部分和足够的物料样品后,转交检测中心;

5.4.1.3 检测中心依前款 5.4.1.2,根据相关产品可靠性测试标准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将结果填写在填写 RF-SP04-01-14【产品可靠性试验报告】,后将此测试报告和样品退 IQC,再转给项目工程师;

5.4.1.4 对于试验不合格的物料样品,其不合格不论是发生在试验前或试验后,均为样品送样验证不合格,由 IQC 填写 RF-SP04-01-10【样品试验报告】,与试验报告一起回收。

5.4.2 正常供应的物料的可靠性试验流程

5.4.2.1 物料采购回来后,由品保部 IQC 从仓库领取足够的可靠性试验样品,后填写RF-SP04-01-14【产品可靠性试验报告】抬头部分和样品递交给检测中心进行相关可靠性测试,测试完成出相关测试报告;

5.4.2.2 对于试验不合格的物料,按 SP04-0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4.3 新产品、主要或关键物料的变更、包装方式变更等设计变更产品的可靠性试验流程

5.4.3.1 项目工程师应把可靠性测试作为设计开发的输入;在新产品或主要或关键物料的变更或包装方式变更等产品设计变更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进入量产前的小批量样品试产时,在样品试产计划中,预留 5 套样品的计划准备申请进行可靠性试验;

5.4.3.2 生产部门根据项目工程师给出的小批量样品试产计划,进行小批量样品的试产制作;

5.4.3.3 小批量样品试产制作完成后,由项目工程师填写 RF-SP04-01-14【产品可靠性试验报告】抬头部分及 5 套样品经检验合格的待试验样品给到检测中心;

5.4.3.4 检测中心接到前款 5.4.3.3 之报告及 5 套合格的待试验样品后,进行可靠性测试,测试完成后出相关的可靠性测试报告给 IPQC;IPQC 将此通知项目工程师,经项目工程师确认试产合格之后,方可投入量产。

5.4.3.5 如试验结果不合格,不允许进入批量生产。

5.4.4 年度定期产品的可靠性试验流程

5.4.4.1 由检测中心根据定期产品的选取原则和抽取数量,在每年度的 12 月份拟定下年度的【产品可靠性试验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品保部执行;

5.4.4.2 检测中心根据【产品可靠性试验计划】依此执行计划;

5.4.4.3 检测中心将试验结果记录于 RF-SP04-01-14【产品可靠性试验报告】(无论结果合格与否),完成计划并试验结果合格时,在 RF-SP04-01-13【产品可靠性试验计划】注明;

5.4.4.4 如定期可靠性试验结果为不合格,由检测中心通知品保部相关岗位,同时应对不合格进行分析,给出改善对策,并及时对对策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5.4.4.5 必要时,根据试验不合格的内容,按 SP04-0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禁止产品出货并通报客户或按 SP06-01《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展开追溯召回已售产品。

5.5 可靠性试验产品、物料的管理:

5.5.1 项目工程师回收的可靠性试验后的产品,做好唯一性标识后,交由仓库保存一年

5.5.2 针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可靠性试验成品,由检测中心写《报废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退回给仓库,由仓库执行报废手续;

5.5.3 可靠性试验后的产品不得正常出货,也不得将破坏部位改装、更换配件后作为正常产品出货。

6.相关文件

SP04-0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SP06-01 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7.记录

RF-SP04-01-13 产品可靠性试验计划

RF-SP04-01-14 产品可靠性试验报告

RF-SP04-01-10 样品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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