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人物 赖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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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人物 赖传珠

赖传珠(1910-1965),号鹏英。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赖传珠,1910年4月3日出生于江西赣县大埠乡赖村一个农民家庭。1926 年在赣州城赣南中学读书时,积极参加革命活动, 帮助总工会进行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寒假回乡又积极参加农民运动,并用家里的钱买枪,组织起农民自卫军。

1927年3月,江西总工会副委员长兼赣州总工会委员长陈赞贤被国民党枪杀后,赖传珠不畏白色恐怖,毅然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底,奉中共赣南特委之命回到家乡开展革命活动,为准备武装暴动秘密发动群众,组织农民武装赤卫队, 任武装暴动筹备委员会主席。后又收集潮汕失败后的"八一"南昌起义军官百余人, 率领近千名农民赤卫军,于1928年1月上旬举行大埠农民武装暴动。

暴动失败后,赖传珠辗转来到井冈山,被毛泽东任命为特务连党代表。 后又先后任卫生队党代表,第三十一团、第二十八团连队党代表。1929 年跟随朱德、毛泽东出击赣南,参加了大余战斗和大柏地战斗。

大柏地战斗后,红四军改编为三个纵队, 赖传珠任第二纵队第四支队第十二大队(相当连)党代表, 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开展了同旧军队的不良现象和非无产阶级意识的斗争。曾参加红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 会后升任第四支队政委,在纵队政治委员罗荣桓的指导帮助下, 积极贯彻古田会议决议精神,政治工作做得很有生气,使四支队的思想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1930年6月,赖传珠升任红四军第十一师第三十一团政治委员。12月底率部参加了第一次反“围剿”作战。1931年5月,任第三十三团团长兼政治委员,率部参加了第二次反“围剿”作战。8月,调任第十二师参谋长,参加了第三次反“围剿”作战指挥,并连战连捷,取得了歼灭国民党军韩德勤师的战绩。

1931年10月,赖传珠先后任第十一师第三十团、第三十一团政治委员。 十二月,宁都起义部队改编为红五军团后,任红五军团第十三军政治部秘书长, 为在起义部队建立政治工作制度,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作出了重要贡献。1932年任红十三军第三十七师政治委员。后到红军大学学习, 毕业后先后任红五军团第三十七团政治委员、军团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 红一军团第五团政治委员。所率第五团屡建战功,获模范红五团的光荣称号。

1934年10月,红一方面军开始长征,赖传珠任红一军团第一师政治委员, 率领部队掩护红军主力突围。随后,又率部担负起红一方面军全军的开路先锋任务。之后,调任第一军团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第五团政委, 率领第五团参加了第二次攻打遵义和掩护主力四渡赤水等重要战斗, 并在胸部负重伤的情况下坚持参加了长征。长征结束后,先后担任红一军团组织部副部长, 红一方面军司令部第六科科长,中共陕甘宁省委政治部部长兼军事部副部长。1937年1月,代理中共陕甘宁省军事部部长兼合水工作委员会主任。

抗日战争开始后, 南方8省红色游击队统一整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赖传珠被任命为参谋处处长。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成立后任参谋长, 成为张云逸总指挥的得力助手,完成了编制和各种制度的制定,起草了建军中的政治工作、民运工作提纲和恢复政治委员制度等文件。面对国民党顽固派不断制造摩擦, 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主持召开反顽会议,制定反顽措施,调配兵力, 并指挥部队进行反击作战。

1940年底,黄克诚率八路军第二纵队南下与新四军会合后, 成立了统一指挥华中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华中总指挥部,赖传珠任参谋长。皖南事变后, 任新四军参谋长,参与了新四军的整编工作。在1941年初的苏中、 苏北根据地反"扫荡"期间,指挥新四军第一师主力,打垮了公开投降日寇的国民党李长江部, 并部署苏中新四军和淮南地区军民作战数十次, 胜利地粉碎了日军对抗日根据地的"扫荡"。

1941年5月中共华中局成立,并同时组成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华中分会,赖传珠任华中局常委和分会委员。 参与了华中局高级干部会议和华中军分会扩大会议的组织领导工作,对会议的成功作出了贡献。特别是在军事建设方面, 对加强军事训练和司令部工作建设,健全司令部机关和提高干部的组织指挥能力, 提高部队的战术、技术水平,建立严格的政治、军事纪律以及培养坚决服从命令的作风,都倾注了全部心血和精力。之后,又协助陈毅代军长指挥新四军部队, 粉碎了日军的多次"扫荡"、蒋介石发动的第三次反共高潮, 以及战略反攻阶段的攻势作战。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新四军第一纵队政治委员。 后调东北战场任东满军区副司令员。1947年9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六纵队政治委员。在此期间,先后率部参加了三下江南、四保临江、攻打锦州等战役和围歼廖耀湘兵团的辽西会战, 为东北全境的解放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8年11月,赖传珠任东北野战军第四十三军政治委员, 率部队迅速入关,与兄弟部队一起完成了对北平之敌的包围。1949年1月升任第四野战军第十五兵团政治委员,率部进军中南,并参与了解放海南岛战役和解放万山群岛作战的指挥。

1950年8月,赖传珠调任第四野战军第十三兵团政治委员。1950年9月, 调任军委总干部管理部第一副部长,协助罗荣桓部长统一管理全军的干部工作, 逐步建立起一套正规的干部管理制度。后又协助罗荣桓, 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的建军方针和建校培养干部人才的决定,作出了巨大的努力。1953 年底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就人民解放军的编制、训练、党委制度,以及实行义务兵制、 薪金制、军衔制等重大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会后, 为贯彻落实会议的精神和具体实行各项新的制度,做了大量的组织领导工作,对推动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 正规化建设进程作出了贡献。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58年10月,赖传珠调任北京军区政治委员。1959年10月, 调任沈阳军区政治委员,所树立的雷锋和模范红九连等先进典型, 对全军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他是第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一、二、 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赖传珠于1965年12月24日因病在沈阳逝世,终年55岁。

(责任编辑: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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