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行阳光警务公开 助力“两加强两提升”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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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行阳光警务公开 助力“两加强两提升”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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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法晒在阳光下,“让最关心案件办理的人来监督公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平,是湖南公安一直秉承和追求的执法理念。2013年,省公安厅率先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推行“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将案件办理状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终端向案件当事人公开,就是阳光执法理念的成功实践,得到了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被评为“2013年度湖南十大法治事件”。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以来,省公安厅党委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公安建设、法治湖南建设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科技信息化工作,提升警务实战效能、提升队伍整体建设”为目标,以“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为载体,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阳光执法理念,全面改革创新警务公开机制,全力推动警务工作转型升级。

今年3月份以来,省公安厅组织对“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进行改造,在原有网上公开案件办理状态和受理投诉的基础上,升级拓展为集案件办理情况公开、涉案财物措施信息及实物照片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法律法规依据公开、办案办事流程公开、服务及监督电话公开和执法问题投诉受理为一体的“六公开一投诉”的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以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专栏、手机短信终端、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向特定主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其中,案件具体办理情况、涉案财物采取措施信息及实物照片、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息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对接关联,相关信息在自动隐匿当事人个人隐私后,实时变更、实时推送、实时公开。特定主体和社会公众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如果对公安执法不满意,可以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投诉。所有投诉都将逐级由原执法办案部门、县市区公安局、市州公安局、省公安厅限期办理,并网上反馈处理意见。实现了警务公开的“公开实时、透明便捷、全面监督”。

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机制,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发展,实现了在全国公安机关六个领先:一是开通省级警务公开平台在全国领先;二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举行公开听证会在全国领先;三是将涉案财物措施信息和实物照片公开在全国领先;四是多维便捷公开途径在全国领先;五是信息化智能公开方式在全国领先;六是网上受理并处理反馈的投诉机制在全国领先。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把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服务等警务工作纳入全省统一的湖南阳光警务平台,打造新时期警务公开的湖南模式,助力“两加强、两提升”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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