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成功宣判一起通过云盘等网络工具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我市日前办结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3.10”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该案是一起利用“360云盘”传播淫秽物品的团伙案件。
经查,2015年2月底至3月底期间,犯罪嫌疑人单某某伙同陈某某、单某分别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售含有淫秽视频的“360云盘”账号。该账号中储存文件经鉴定均含有淫秽内容的视频和图片。4月15日,公安机关将陈某某、单某抓获。4月22日,办案人员赴北京市房山区将单某某抓获。该案中贩卖的带有淫秽视频的“360云盘”账号销售至全国10几个省市。
2015年9月,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列为“净网2015”专项行动第三批案件给予挂牌督办,并在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在经过司法机关认真审理的基础上,2016年1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予以宣判:被告人单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陈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单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当前,不法分子利用云盘私密性强、存储空间大、存取方便等特点,“贩黄传黄”问题仍然突出。因此,打击利用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已成为网上“扫黄打非”的重要任务之一。该案的成功办结,有效震慑了通过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分子,为推动互联网依法有效治理、建立完善网上打击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行为长效机制积累了经验。同时,该案的成功办结,也体现了办案部门深入开展“净网”行动、加大网上“扫黄打非”力度、坚决打击网络文化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今年深入开展打击利用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工作起到了指导和示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