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解决家属户口、档案之解决干部两地分居(纯手打,同事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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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考上国家公务员的,自己的户口都可以正常调京,但是家属的户口怎么解决呢?

进入国家机关以后,自己的户口会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决。爱人的户口解决主要通过解决干部两地分居政策,一种是占用出京指标的,这个比较难,需要找到相应的从京调出境外人员实现指标互换,比较麻烦,实现难度较大就不再多说了。另外一种是不占用指标的,根据人事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因进一步做好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法[1999]80号)的文件和《关于调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中央直接管理企业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的通知》(人办发[2003]55号)的规定,以下条件不占出京干部户口指标,予以办理:(条件为在京一方)

1.在京干部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3.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人员;

6.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7.博士学位获得者;

8.硕士学位获得者工作满3年;

9.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现任主任科员职务且年满30岁人员;

10.大学本科毕业8年、年满30岁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11.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生活困难较大且年满35岁的其他人员。

符合条件的话,需要主动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填写解决干部两地分居申请书(根据各单位政策,此项有所不同),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填写爱人的信息采集表。单位人事部门初核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根据爱人的工作情况,又分以下几种:一是爱人在北京没有工作的,只能以无业身份调京,有很大弊端,那就是爱人身份将变为工人身份,失去干部身份,如果爱人今后想报告国家公务员或北京市公务员会很麻烦。二是爱人在北京有正式工作的,需要爱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爱人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存档机构开具同意接收档案证明(或存档证明,但没有北京户口的话,档案很难落在北京),会以干部身份调京,这种是最理想的。如果没有工作的情况下,也可以找关系比较好的公司之类的,先不工作,把工作证明开出来再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以后,会发人社调【201X】XX号函到在京一方单位,然后单位通知本人领取,拿着调函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去办理户口调动手续(一般没买房的话,爱人的户口会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买房以后,看房子所在位置考虑是否落在住处地派出所,主要是户口在哪影响到以后孩子的上学问题)。户口办下来以后先去爱人户口所在地为爱人更新二代身份证,领取户口本(集体户口的话,跟单位人事部门借爱人户口页和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拿着户口本和爱人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到原来给你开具同意接收档案证明的人力资源机构去办理存档手续。

办理存档会碰到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按照人社部规定,发调档函的单位应该和申请办理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单位保持一致,也就是由在京一方的单位发调档函,可是想想也不可能,例如我的单位,部委怎么可能给我的爱人开具调档函,然后把我爱人的档案先从京外调到部委,再从部委转到人力资源机构?而北京市属的人力资源机构又没有权限开具京外调京的调档函,这就碰上了死循环。最好的解决办法,一是爱人的工作单位具备人事管理权和存档权,找找爱人单位领导,让爱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调档函。二是把事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全国人才交流中心,由全国人才交流中心给爱人开具同意接收档案证明,最后再私下找找全国人才交流中心的办事人员,由他们开具调档函。但不管怎么办,实际上都是不符合程序的,必须要走后门才行。唉,这个破制度真是死板啊!!

开具调档函以后的事就不多说了,反正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会帮你处理。

2015-04-30 17:28:29更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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