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区货车交通管制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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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现象,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我市从2011年7月1曰零时起,对我市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为确保交通管制措施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2011年7月1日起,在市区试行两项货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禁行区域和时段具体如下:

一是在市中心区东宝路一东城东路一翠峰路一新源路一四环路一东江大道一东城中路一莞龙路一东宝路范围以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每天交通高峰时段(即7时至9时、16时至20时)禁止货车通行。

二是在市区环城路一莞穗大道一东江大道一东城中路一莞龙路一环城路范围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和107国道)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1吨以上货车通行。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限制。

组织实施:

1、设置为期1个月的规劝教育期(7月1日至7月31日)交警部门在管制措施调整实施的第一个月,安排警力加强对禁行区域及附近道路的交通巡逻监控和指挥疏导工作,严格文明执法,纠正货车冲禁区的违法行为。对于进入新设禁区的货车以教育规劝为主,不予处罚。

2、8月起严查货车冲禁区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合理设置查车点,在市区中心区各主干道主要入口处设置固定执勤点,在禁行区域内设置流动执勤点,严密监控,及时查处货车冲禁区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防止部分货车紧急停靠造成交通拥堵。

3、做好特种车辆通行证的发放工作。对关系城市抢险、救灾、供水、供电、邮电、医疗和市政维护等特殊用途的货车,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后凭通行证在指定时间、范围内通行。

来源:东莞政府网 编辑:刘鸿波
2015-02-16 15:29:42更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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