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幸福东莞 执法与你同行”公益平面广告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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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幸福东莞 执法与你同行”公益平面广告大赛的通知

为积极开展“建设幸福东莞 执法与你同行”系列行动,宣扬“为民执法”的城市管理理念,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东莞市广告协会举办城市执法公益平面广告大赛,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平面广告作品。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题内容

本次大赛主题:建设幸福东莞 执法与你同行

二、参赛对象

东莞本地的广告公司、广告相关从业人员、在校师生和广告设计爱好者均可参加(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参赛作品题材

参赛作品主题要求体现城管执法队伍的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为了让城乡空间布局更合理、城市的建设及配套设施更完善,对影响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罚;

(2)为配合我市的转型升级和创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对乱扔吐、乱摆卖、乱拉挂、乱张贴、乱堆放、乱搭建行为进行持续整治;

(3)为保障城市树木花草和城市道路的完好无损,对破坏绿化和道路的行为实施处罚;

(4)为了市民有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对产生社会生活噪音和建筑噪音的行为加强控制;

(5)为维护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就医环境,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和无证医疗机构

让广大群众加深对城管执法职能范围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了解,认识到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影响;体现在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方面,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呼吁广大群众讲文明、守法律,与执法部门携手共建法治东莞、幸福东莞。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作品规格:将作品数码快印A3(横版、竖版均可),统一使用黑卡板纸装裱40cm×50cm,背面贴上参赛作品登记表。两件以上的系列类作品必须分开单张装裱,并附送收录有该作品图片的光盘,存储格式为*.JPG,图片分辨率须达到300DPI。

所有参赛作品(包括材料)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每件参赛作品均应认真详细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包括真实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但在参赛作品不得在画面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3、参赛者针对本次大赛主题自行创意设计的作品,题材围绕主题进行创作,不得有抄袭行为,不得违背广告法;单幅、系列作品均可(系列作品视作一件)。

4、参赛作品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反动以及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

5、参赛者必须填写创作意图阐释文字说明,不超过200字。

6、所有参赛作品素材如涉及侵权行为由参赛选手负担全责。

五、作品报送及要求

(一)截止日期

本次大赛由通知发出之日起至12月14日截稿。

(二)作品报送

参赛作品应按要求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参赛作品总表(见附件1、2,一式2份),所有报送作品需由创作者签署著作权转让同意书(见附件3),于12月14日前报送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区A3栋一楼,联系电话:22891090,联系人:陈小姐,传真:22892613)。本次大赛不接受网络提交。

《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同意书》(见附件3)。《参赛作品登记表》、《参赛作品总表》、《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可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www.ssl.gov.cn)下载。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规定者,均不符合参赛条件。

(三)关于收费

本大赛免费参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于评选

本次大赛作品评选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由组委会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对征集的作品统一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评出各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奖杯、证书及奖金,以资鼓励。

一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1200元;

三等奖9名,奖金8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

网络投票竞猜活动奖50名,获赠价值100元左右的礼品

七、附则

1、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且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侵权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

2、大赛参赛作品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东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所有所有,用于公益宣传。

参赛者应就参赛者正式提交的参赛作品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拒绝签署或不实签署的,将取消参赛资格。承诺书详见附件3。

3、凡送稿参加今次大赛者则视同承认本章程。主办单位对本大赛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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