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民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 被冒用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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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民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 被冒用不担责

这是个旧闻,但还是再发下。早在2010年3月,公安部已明确表示: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被冒用不担责。你只需尽快到当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各位请收藏、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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