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炎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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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性发作期病人须大剂量抗生素静滴或早期切开引流手术。

2.门诊就诊病人、抗生素多用口服或肌注和其他辅助药为主。

3.住院手术病人,以静滴+肌注为主。开始即用药,用药至术后2周,同时辅以支持疗法、输血、血浆和人体白蛋白等。

4.晚期病人、术后伤口延期愈合病源稳定后病人、或多次手术未愈者、应采用支持疗法、抗生素、对症治疗等综合治疗、疗程以据病情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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