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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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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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流管函〔2017〕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国卫流管发﹝2016﹞22号,以下简称《通知》),做好2017年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健全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将此项工作与健康扶贫、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要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通知》主要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人员培训

我委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服务需求评估调查数据,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营养、心理、意外伤害等方面问题研究。各地要加强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了解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积极组织相关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培训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出台以来的相关政策规定,提升强制报告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关爱活动

我委研究发布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开发健康传播工具包。各地要多渠道宣传留守儿童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设计制作手册、折页、海报、视频等宣传资料,通过多种途径发放给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要运用健康传播工具包为留守儿童家长开展家访服务、小组活动。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或社区,组织开展科学喂养、营养膳食、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意外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根据本地留守儿童的健康服务需求,可聚焦一个主题开展系列健康教育活动。为推进儿童友好型示范社区建设,各地要协调动员学校、家庭、社区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在社区儿童之家、村活动室等适宜活动场所设立“爱心健康驿站”,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工作

为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工作,我委设立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工作组,成立技术指导组。各地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工作由相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推动实施。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保障经费投入,在人员、设备等方面予以支持,成立省级项目专家指导组,加强对项目县的跟踪指导。项目县要在国家级和省级专家指导下,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计划开展项目活动。

五、强化宣传倡导和督促落实

各地要深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的媒体宣传活动,加大对典型经验的推广,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在2017年11月底前,各省份要组织完成1次年度督导工作,并将督导报告于12月底前报我委流动人口司。我委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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