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健康小屋建设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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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健康小屋建设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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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探索新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文化,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和氛围,使健康元素贴近我们的生活,提高居民获得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途径,引导居民“自我管理”的健康意识,规范我省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标准,特制定江苏省健康小屋建设指南(试行),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参照执行。

1.健康小屋设置的原则:

开辟居民健康自我测量、自我管理的新场所。普及和提高居民健康相关知识和自我管理的技能,倡导健康理念。

2.健康小屋的场地要求

1.1地点选择:人员密集、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位置便利,标题醒目,提高设施的利用率。

1.2面积要求:相对独立的开放空间,面积在不少20平方米。

3.健康小屋配置:

3.1测量工具配置:配置常用的简便的测量设备,如身高仪、体重仪、血压仪、腰围尺、体脂测定仪、血糖监测仪、心血管功能检测仪、肺功能仪等。要求提供的仪器不少于5种。各种仪器配有使用说明图解及使用注意事项,悬挂各种检测结果的正常值参考范围,便于居民对检测结果自我判断。

3.2干预资料配置:配有以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为核心内容的健康教育资料,配备合理膳食、适当运动、心理健康、控烟及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的预防控制健康处方不少于10种,供居民按需取用。小屋内配有提高人们慢病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健意识的宣传图画和展板,促使其掌握相关疾病的知识及控制危险因素的技能,提高居民自我管理的意识。

3.3有条件的单位配有音像设备,定期播放各种疾病的防治知识和促进健康技能等方面的音像传播制品。

3.4条件成熟的社区可设置:社区慢病防控、吃动平衡自查、慢病防治自测、心理健康自评等相关仪器和自动分析系统,可以联网使用。

4.管理措施:

4.1仪器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和维护,确保仪器正常使用。

4.2有专/兼职人员指导群众使用各种仪器。

4.3定期更换小屋内宣传图画和展板的内容。

4.4定期添加健康处方,满足其使用的数量和种类。

4.5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供健康咨询和个性化健康指导。

4.6有条件的单位可配有和慢病管理系统相连接的自动存储记录设备。

2022-07-20 09:18:26更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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