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警惕17种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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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警惕17种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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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安警方在“5+3”专项行动中,根据前期摸排掌握的线索,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7名嫌疑人,涉案金额达25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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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以货币形式为主,也包括实物形式等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以项目投资等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本质。

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5万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9月9日11时许,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塘头派出所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对位于宝安区海秀路某电子商务公司进行走访摸排,发现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随后,民警将公司员工蓝某龙、盘某梅、王某云、李某儒等7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蓝某龙等7人对利用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公司网贷平台从今年8月27日开始正式上线运营。公司主要分5个部门,分别是运营部、销售部、研发部、风控部、财务部,销售部员工首先在线上线下进行推广,有客户有借款需求则由风控部门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并与其签订借款合同,随后公司运营部门在网贷平台上发标,并附上借款金额、年化收益、项目期限、借款概述、资金用途等信息。

投资者通过浏览网站上的信息来选择自己想投资的标,在该网站注册会员并绑定银行卡后即可通过投标的方式进行投资。该电子商务公司向投资者承诺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给投资者的年利率在10%—15%之间,借款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则是按15%—17%的年利率来计算的。

该电子商务公司网贷平台已吸收注册会员525人,而实际投资者只有87人,涉案金额达255万余元。

目前,蓝某龙、盘某梅等7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正序阅读 3# 2015-09-22 21:43

2# 2015-09-15 03:18

1# 2015-09-14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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