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风险威胁互联网金融安全投诉占比高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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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风险威胁互联网金融安全投诉占比高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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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活动日益频繁,但与此同时个人支付信息泄露风险也在增加。部分消费者忽视了对自身金融信息的保护,面临着较大的资金被盗和欺诈风险。记者从央行获悉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至今,人民银行全系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受理的网络支付类投诉占互联网金融类投诉的95.06%。

近年来,不少风险事件频频被曝出。今年6月,珠海市公安机关侦破了一宗横跨广东、黑龙江、四川、上海和浙江等5省(市)的特大利用黑客手段盗取支付宝资金系列案件。据悉,该案是比较常见的支付账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网上购买他人提供的账号、密码信息,使用扫号软件批量测试是否与支付机构支付账号、密码一致,比对成功后实施盗窃。嫌疑人电脑硬盘中存储各类公民个人信息40多亿条,涉及支付宝、京东和Paypal等支付账户达1000多万个,初步估算账户涉及资金近10亿元。

利用网络支付平台盗划银行卡资金案也有发生。在今年3月,央行四川省射洪县支行相继接到商业银行金融重大事项报告,称赵某向银行反映其5个银行卡存款账户资金在2015年3月7日至9日期间遭到连续盗划二十余次,盗划金额累计达到21。9万元,期间被屏蔽了手机动账短信提示。后通过查询赵某5个银行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交易流水,发现其资金通过上海某网络支付机构划至北京一家公司账户,系客户个人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盗取,不法分子冒用客户在网上注册三方理财公司所致。

为何会发生上述风险事件?央行称,支付账户普遍未落实账户实名制,据公安部反映,不少支付机构为“黄赌毒”、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另外,部分支付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机制缺失,安全控制措施不到位,对消费者的信息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甚至可能将相关风险引导至消费者的银行账户。据悉,今年1月,某支付机构泄露了上千万张银行卡信息,涉及全国16家银行,截至7月31日由于伪卡形成的损失已达3900多万元。

央行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基于我国网络支付业务发展的实际和金融消费的现状,引导支付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系统地平衡了支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能够有效降低网络支付业务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办法》在交易安全方面,强调快捷支付应当由客户直接授权银行,并按约定进行交易验证,明晰各方的法律责任,防止银行和支付机构互相推诿扯皮。采用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支付机构努力采用更高安全验证手段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支付机构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以“最小化”原则采集、发送、处理和存储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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